4、对应履行好职责所需主观条件的岗位员工管理。
让具有完全独立性的自然人个体,放弃一定的独立性,作为企业组织的构成细胞存在,在企业组织所赋予的角色上,完滿地履行职责――全面做好由履职标准界定的各项工作,仅仅从岗位员工的主观方面分析,也是有条件的。这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
A.能力素质条件。他们拥有完滿地履行职责,出色地做好工作的能力——这是岗位员工个人成为组织细胞的前提条件。无论怎么努力,谁都只能做成他所能做成的事。企业不是福利院,也只能吸纳能为其价值目标的达成有用的人。这一限制是无法突破的。
B.意志意愿条件。他们拥有完滿地履行职责,出色地做好工作的意志意愿——这就是岗位员工个人具有成为组织细胞的意志要求,不仅希望成为企业组织的相应岗位员工,而且愿意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付出努力把所承担的工作做好。
C.热情耐心条件。他们拥有完滿地履行职责,出色地做好工作的热情耐心——这就是让角色个人必须具有发挥组织细胞作用的稳定意志意愿。充当特定岗位员工,也就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的特定组织细胞持续不断地发挥作用。突发奇想的一时冲动,是不能保证完滿地履行好职责的。必须有特定的情感不断强化他的意志意愿,使之能经受得住挫折和艰难险阻的考验而不退缩。
D.激情牺牲精神。他们拥有完滿地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激情和冲动——这就是使角色个人作为组织细胞发挥作用,必须具有不惜牺牲一切的大无畏精神,就像人体的白细胞,要时刻准备与入侵的微生物体同归于尽一样。否则,过于患得患失,是不可能完滿地履行好职责的。
这四个方面的条件,同时也是特定岗位员工完满地履行职责,成为企业杰出员工的条件。进入一个企业组织,充当特定岗位员工的人,既不可能自动保证其能力素质满足履职条件的要求,也不可能自动保证其具有完滿地履行职责,以及出色地做好工作的意志意愿和热情耐心、激情牺牲精神。这就决定了必须借助于岗位员工管理来提供支持和保障。岗位员工管理的内容也就直接对应于岗位员工完滿地履行职责,出色地做好工作的四个条件,即:能力管理、意志管理、情感管理和情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