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下一个五年:如何从这里到那里
来源:创业邦 2012-11-15 11:53:00| 查看:次合并营销和技术团队
CMO们,早就开始往分析和自动化里大笔投钱,到2017年,他们也将会比CIO们更愿意花更多的钱在信息技术上。我们正极速迈向一个品牌体验和技术体验不可分割的世界、一个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容忍因为营销团队和技术团队没达成一致而造成低效率及失误的世界。
未来五年,将急需重组市场营销与IT技术的关系、这就要召唤更多跨专业、跨领域的营销和IT专家团队,当然也会产生更多新的首席XX官(也许会出现首席营销技术师什么的?),以及对工作内容的重新定义,而这不只是涉及技术公司的事。随着消费者对数码电子产品的越来越痴迷,营销人员都需要通过技术工具来打交道。很明显,在未来,每家公司都是技术公司。
营销和IT都可能很顽固,让他们和谐共处并不容易,而其这是一个有风险大赌注,但是跟上消费者的步伐迫在眉梢,他们可没耐心等你一切准备好束手就擒。但请记住,用户体验将成为我们勇敢的新的世界中的一切。
TO DO:试着整合IT和营销团队。从小事做起,一个产品,一个种服务。别回避营销和技术差异,但差异也可能比你想象得要小。
解决客户冲突
去年下半的时候,《广告时代》一篇报告称,广告主如今对解决代理商客户冲突(同时服务互为竞品的客户)越来越严苛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品牌期望他们的策略、竞争数据以及情报都是保密的,这无可厚非,而客户之间的竞争也是值得尊重的。百事和可口可乐也不可能被放在同一家只有一个办公室的代理商那里。但是,对客户冲突过于宽泛的定义,往往会影响代理商的成长和效率。
随着商业流动性越来越强,竞合关系这样的概念越来越被接受,但代理商冲突除外。如果把冲突理解的太宽泛,那么真正的输家就是广告主了,因为这样会失去可以为你工作的人才,还有最重要的东西:选择。这对于想要寻求拥有全球网络的代理商而言就更是如此了,全球广告巨头就那么几家,不做就没得做的。
这个问题在4A里也不断被提及。就这个问题,我们特地咨询了在4A里担任执行副总裁的Tom Finneran,他说,应该以记录现存的冲突政策和建立最好的解决方案为开始。其次,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协议与保护措施。最后,需要有一个教育引导,包括明晰所服务的客户清单,以让客户放心。
TO DO:代理商们需要意识到问题并积极寻求达成共识。Tom Finneran说“现在,一家代理商的客户冲突就是另一家代理商的机会。”这好像是告诉代理商们威逼利用的来解决这个问题。
消灭专利流氓
因无情的专利钓饵所产生的诉讼,美国企业去年在法律上花费了超过29亿美金。专利流氓只专注于保护专利权,而无任何计划将专利投入到生产和营销中去。对于广告主和代理商触碰到此类问题,往往责任归谁并无清晰的界定(在广告公司经常遇到的就是客户预算少而偷图),如此剪不断理还乱的市场,不仅影响和谐,还会破坏合作,最糟糕的是,这TMD阻碍创新!
依So DA(数字营销行业协会)的代理律师Brad Gross说,“前路混杂着”教育和不容忍”。首先,代理商和制作公司必须告知客户有何风险和需求,各家将要承担的财务风险。如不能容忍呢?“如今大多数数字代理商和制作公司受专利流氓威胁的时候,拒绝支付专利许可费用,”他说道,“这迫使专利流氓去证明他们权利的合法性,而不仅仅是说那些他们常说的话:‘别人都付了,你也应该付。’”
TO DO:让法务部门加入,抱团组建自己的反专利流氓组织,别看到流氓就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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