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对企业提供现金流量信息作出了硬性要求,要求企业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为确定以最佳现金流量作为企业理财目标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之所以颁布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是由现金流量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现金流量信息可以用来评估和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变现能力、收益质量和财务弹性。这四个方面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显然是极其重要的。其中,尤为重要的则是企业的变现能力,即企业产生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
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质上应是一个变现过程。
企业的资本运动最初是从货币资金开始的,经过购买、生产和销售三个阶段,依次由货币资本形态转为储备资本、生产资本和成品资本形态,最后又回到货币资本形态,从而完成了这个变现过程。而这一过程的连续性强弱与周转速度的快慢,也就体现出企业的变现能力,同时亦可反映出企业的资产质量。如果一个企业虽然拥有大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但如果其变现能力较差,其中大部分难以在短期内变现,那么,它们对投资人和债权人来说,都将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对于企业自己而言
,也意味着它的持续经营会发生困难,导致不得不举借新债或吸收新的投资以补偿各项生产要素的消耗,这对于企业并不是好现象。
总之,现金代表着企业的综合购买力、支付能力和财富。以最佳现金流量作为企业的理财目标是最佳选择。这个理财目标,避免了利润最大化的缺陷。利润总额只是一个绝对数的概念,它既不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也不能反映出企业永久性资本和负债资本的绩效水平,也没有反映利润的货币时间价值,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更加要引起注意的是:利润最大化和现金流量最大化并不是一致的,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两者会发生严重背离的情况,即某一特定企业利润锐增而现金净流量却锐减的现象。此外,利润总额也不能直接反映出它的成因。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实现的利润有经常产生和偶然产生之分,但只看到利润总额并不能揭示这种区别,这些都是盈利质量问题,它与盈利数量之间并无固定的因果关系,而要正确评估盈利质量,不得不利用其他手段,如现金流量表。还有,利润总额的计算过程需要依赖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如在物价和币值持续波动环境中,尤其是在物价长期上涨的情况下,企业以过去取得的较低价格水平的生产要素消耗与现在取得的高额收入相配比,肯定会带来低计成本、虚计利润的结果,并进而会导致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对配比原则的歪曲应用,如提早或推迟确认收入、任意摊担费用等,也足以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另外,会计实践中,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是利润最大化,企业负责人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不得不迫使下级单位或强令会计人员调整数字,弄虚作假。许多利润不实的情况发生在诸如该提的折旧不提或少提,该摊销的费用不按期如数摊销。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粉饰利润的现象更为严重。
所有这些,可折射出利润指标以及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目标和理财目标的种种缺陷,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以最佳现金流量为理财目标,与财务管理的对象、职能、方法更为一致,肯定是理财的新重点和新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