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案例:
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度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中有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虚增存款:2003年,天一科技(000908)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该公司2004年年报对该事项作了调账。公司称:8月至10月份经国家审计署、证监会等部委审计调查发现公司上市以来存在财务状况披露不实的问题,公司经过严格自查,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及按照财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将公司存在的包袱全部释放,对2003年以前财务进行追溯调整,2003年度调亏52,770,827.16元,2004年亏损65,079,303.99元。天一科技因两连亏带上*ST,此外在受深交所谴责的致歉公告中还称:存在账外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包括截至2004年12月30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7亿元,截至2004年底,公司累计用账外资金投资股票金额为3,411万元等事项。这家公司假账迹象其实非常明显,就是2003年末现金余额奇高,2003年末公司总资产只有8.49亿元,但现金却有2.14亿元。